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英国最高法院裁定“女性”仅指生理性别,引发跨性别权益激烈争议🔥80

Author: 环球焦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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英国最高法院裁定“女性”法律定义基于生理性别 引发跨性别权益争议

英国最高法院4月16日以五名法官一致裁决认定,2010年《平等法案》中“女性”及“性别”的定义仅指向生理性别。这一标志性判决终结了长达数年的法律争议,却将英国社会关于性别认同与生理性别的辩论推向新高潮。

核心争议:法律术语的“性别之战”

案件源于苏格兰2018年颁布的《公共机构性别代表法》,该法案要求公共机构董事会中女性占比达50%,并将持有性别承认证书(GRC)的跨性别女性纳入“女性”范畴。女权组织“女性为苏格兰”(FWS)对此提出质疑,认为此举篡改了《平等法案》的立法本意。

最高法院在长达88页的判决书中明确指出:“《平等法案》中‘女性’与‘性别’概念始终指向生物学意义上的女性及生理性别。”主审法官帕特里克·霍奇强调,任何其他解释都将导致法律体系“逻辑混乱且无法操作”。

司法逻辑:历史脉络与体系协调

判决回溯了1975年《性别歧视法》的立法沿革,指出英国反歧视立法始终以生理性别作为区分标准。法院特别援引该法案中关于“更衣室、宿舍等单性别空间”的例外条款,佐证立法者对于生理性别差异的现实考量。

对于2004年《性别承认法》与《平等法案》的关系,判决书明确表示:获得GRC的跨性别女性虽可更改法律文件性别标记,但《平等法案》中的“女性”定义不受GRC影响。这种“双轨制”设计被法院视为维持法律体系内在协调的必要安排。

社会震荡:欢呼与忧虑并存

伦敦最高法院外,支持判决的性别批判主义者挥舞着“生理性别至关重要”的标语,而LGBTQ+团体则打出“跨性别生命同样珍贵”的横幅。这种对立在社交媒体呈几何级放大,#WomenMeanBiology(女性即生理)和#TransRightsAreHumanRights(跨性别权即人权)同时登上推特趋势榜。

女权组织“性别问题”发言人向BBC表示:“这是女性权益的历史性胜利,我们终于能确保强奸救助中心等单性别空间的安全。”而苏格兰跨性别联盟则警告:“将跨性别女性排除在法律定义的‘女性’之外,会加剧她们在医疗、就业等领域的系统性歧视。”

法律余波:保护伞下的新博弈

尽管判决强调“跨性别者仍受《平等法案》中‘性别重置’条款保护”,但现实影响已引发连锁反应。法律专家指出,薪酬平等审查、体育竞赛分组、监狱关押政策等领域或将重新划定边界。更微妙的挑战在于:如何界定“单性别服务排除跨性别者的合理理由”——判决书虽要求“比例原则”,但未提供具体标准。

英国政府迅速表态支持判决,称其“为医院、庇护所等机构提供明确指引”。首相斯塔默虽未直接评论,但工党内部已出现要求修订《平等法案》的呼声。保守党前平等事务大臣凯米·巴德诺赫则将此称为“常识的胜利”,敦促政府加快单性别空间立法。

全球视野中的英国样本

此次判决正值全球性别政策激烈博弈之际。美国特朗普政府近期重启限制跨性别者参军禁令,而欧盟法院同期作出支持跨性别者养老金权利的裁决。伦敦政治经济学院性别法律研究员马克·贝尔指出:“英国正在成为保守派与进步派争夺性别定义话语权的前沿战场。”

值得关注的是,判决特别说明“生物性别概念是二元的”,这被观察家视为对非二元性别认同的法律回应。曼彻斯特大学法律教授桑德拉·弗雷德曼警告:“当法律强行将复杂的人类经验简化为非此即彼的二元框架时,边缘群体的权益往往成为牺牲品。”

未竟之路:立法与社会的双重考验

尽管最高法院强调判决“无关社会价值观较量”,但其引发的政策调整已箭在弦上。性别承认制度改革、单性别服务指引更新、反歧视诉讼标准重构——这些议题将持续考验英国立法机构的智慧。

在爱丁堡一家跨性别青年支持中心,负责人艾玛·莱斯利对记者说:“当法庭辩论‘什么是女人’时,我们更该问:如何让每个公民都活得有尊严?”这道问题的答案,或许比任何法律定义都更能丈量一个社会的文明尺度。